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2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8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7批次,包括: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其中,标称兴化市元根调味食品厂2019年6月17日生产的五香粉(复合香辛料)被检出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台江区川王调味品店,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本次公告的不合格产品产品“五香粉(复合香辛料)”明示标准Q/XHYG 0001S《固态调味料系列》中规定,香辛料调味品及其制品系列铅的最大限量值为2.9 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辅料带入,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铅可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调味品抽检依据为GB/T 18186《酿造酱油》、GB/T 18187《酿造食醋》、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等指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350000371231268 | 兴化市元根调味食品厂 | 兴化市林湖乡姚富村 | 台江区川王调味品店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92号福州市辣椒香料批发市场第14店面 | 五香粉(复合香辛料) | 400克/袋 | 元根 | 2019/6/17 | 铅(以Pb计)mg/kg|9.16|≤2.9 | 调味品 | 第48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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