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2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8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7批次,包括: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诸暨市佳利炒货厂2019年10月15日生产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福安万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食用过氧化值超标食品,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本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等指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350000002940422 | 1 | 诸暨市佳利炒货厂 | / | 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福安万利店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新华中路143号7D | 原味葵花籽 | / | / | 2019/10/15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1.4|0.80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第48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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