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在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山东省蒙阴蒙园蜂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生产和经营的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3335627蒙园牌蒙山蜂蜜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前期产品处置情况
2019年9月26日,临沂市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告知书等相关材料,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上述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下达了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蒙园蜂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蜂蜜396瓶,截至检查时已经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蜂蜜,启动了召回程序,最终共召回217瓶。
蒙园蜂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不合格蜂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蒙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蒙园蜂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62元;2.没收违法生产的不合格蜂蜜(规格350g/瓶160瓶、规格500g/瓶57瓶);3.处罚款200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蒙市监罚字〔2019〕01-34号。目前,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按照蒙阴县市场监管局要求,蒙园蜂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经分析认为是蜂农养殖过程中添加导致。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