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7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号:BP201910006
产品名称:康琪壹佰牌螺旋藻咀嚼片
不合格项目:砷(以As计)不符合Q/CASQ 0012S-2016《康琪壹佰牌螺旋藻咀嚼片》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单位:湖南康琪壹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株洲市高新区橡果园长江南路8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6月6日,我局接到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BP201910006的检验报告。2019年6月10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到湖南康琪壹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检笔录,责令其立即停生产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进行了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批次康琪壹佰牌螺旋藻咀嚼片共生产了358厅,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及仓库已无康琪壹佰牌螺旋藻咀嚼片留存。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原料环节,该单位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及时查找问题原因,表示以后将严格控制进货渠道。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查,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湖南康琪壹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