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1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5期)》。
据通告,徐州鸿基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徐州云泉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甜蜜素,学名环乙基氨基磺酸钠,又称为浓缩糖或甜素,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作为甜味剂使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的规定,甜蜜素可以在酱菜腐乳类、凉果类、蜜饯凉果类、带壳烘焙类和炒制瓜子类等五大类食品中限量使用。甜蜜素少量食用对人没有危害,添加到食品中主要是为了刺激食欲,但是摄入过多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对机体造成负担,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320000281631055 | 江苏徐州云泉酿酒有限公司 | 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杨东村 | 徐州鸿基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 徐州市新城区汉源大道与昆仑大道交汇处徐州美的广场BC区域负一层 | 红高粱酒 | 2500ml/瓶 | 大漢富邦 | 2019-06-11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02624g/kg||不得使用 | 酒类 | 初检机构: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复检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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