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1月2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4期)。
据公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其中,标称福建谷满堂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16日生产的谷比加紫薯扁桃仁(烘炒类),霉菌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本次公告的不合格产品“谷比加紫薯扁桃仁(烘炒类)”所检的霉菌指标按照《福建谷满堂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GMT 0001S-2018)》进行判定。该企业标准规定,产品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CFU/g。
造成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350000002934838 | 2 | 福建谷满堂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腾飞路18号 | 福建谷满堂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腾飞路18号 | 谷比加紫薯扁桃仁(烘炒类) | 188克/包 | 谷满堂 | 2019/9/16 | 霉菌CFU/g|4.5×10²|25,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15|不得使用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第44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