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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宿迁子公司被通报: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

2019-11-26 22:02:34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1月26日讯(记者 卫榕)江苏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通报2019年第五批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建设的中央国际购物广场4#、7#楼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被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此外,江苏元凯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华脉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元凯置业有限公司、沭阳县第一实验小学也因为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的行为被通报,各记不良记录一次。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通报中表示,上述企业记录期内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不得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得承接新的建设类业务,不予办理社会法人资质升级、增项、扩项,列入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记录期内从严审核参与的评先、评优等活动,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据中央商场2019年半年报,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中央商场的全资子公司。

中央商场2019年半年报还显示,因宿迁项目存在延期交付情况,公司计提延期交付违约金 2233.65万元。而由于计提延期交付违约金和地产板块确认收入较同期减少,中央商场报告期内的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至650.86 万元,同比减少 90.71%。上交所因此曾向中央商场发出问询函,要求其说明利润下降的具体原因和房地产项目竣工延期的原因。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在中央商场的10个在建项目中,宿迁国际广场是其在宿迁的唯一项目;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是中央商场唯一因延期交付而发生违约金的子公司。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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