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太原市“禁煤区”范围已达1574平方公里

2019-11-21 23:33:22 新华网

新华社太原11月21日电(记者魏飚)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太原市“禁煤区”范围从2017年的1460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1574平方公里,新增区域主要来自阳曲县和娄烦县。

2017年,太原市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及保留的燃煤热电厂外,城市六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不锈钢园区共计1460平方公里范围被纳入“禁煤区”。在此区域内,除相关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烧、使用、采购、储存、囤积、运输、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2018年,太原市开始大力推进“三县一市”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当年全市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9.8万户,年可减少燃煤100多万吨。同时,该市所属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县城区域也被划为“禁煤区”。今年,“三县一市”“禁煤区”范围再次扩大。

2019年,太原市继续推进平川地区农村3.4万余户“煤改电”“煤改气”。截至11月8日,已完成改造3.1万余户,剩余工作也已进入扫尾阶段。依照要求,凡是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村庄要实施“一清二拆(清存煤、拆燃煤锅炉火炉、拆煤灶)”,并全部划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同时加大对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杜绝原煤散烧。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