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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标称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甄选花生(卤味花生)上不合格名单

2019-09-23 13:52: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2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7期)》。

据通告,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商场销售的、标称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甄选花生(卤味花生),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了解,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临港南路5681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商场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70

甄选花生(卤味花生)

220g/

/

2019/01/15

二氧化硫残留量║0.075g/kg║不得使用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该结果为复检结果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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