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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十条措施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2019-09-16 22:56:11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9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价格监管。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骨干基地建设,多渠道组织生猪及其产品货源,加强商业储备,保障猪肉市场日常供应。支持引导销售企业在生猪价格相对平稳的"窗口期",进一步扩大储备规模,提升后期市场价格调控能力。要提前谋划组织,全力做好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点的保供稳价工作。要落实生猪活体储备和冻猪肉储备,有序轮换出场(库),根据本省缓解猪肉市场价格周期波动调控预案,合理安排冻猪肉投放时机、节奏和力度,着力保障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的猪肉供应。要充分利用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作用,及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做好平价商店的猪肉供应、资金保障,确保平价猪肉不断档、不断供。要通过合理方式引导市场替代消费,加大水产品、禽肉、牛羊肉调运和市场投放力度。要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要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有序。

福建省政府要求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第一责任人。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统筹抓好工作部署、监督考核等工作。市、县(区)政府要组织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任务,推进生猪稳产保供稳价措施落地,做好产销对接、冻肉储备等工作。各地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生猪生产形势变化,强化分析预警,定期发布市场动态信息,指导养猪场增养补栏,支持重点养猪企业扩大产能。

福建省政府还在稳定生猪生产规模、加快生猪产业核心产能培育和提升、不折不扣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加快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生猪发展用地政策、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坚决打击故意造谣、传谣干扰生猪生产、非洲猪瘟防控、猪肉市场消费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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