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1号〕。据通告,1批次红虾样品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信息显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方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虾,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能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 | / | 昌都市方直商贸有限公司 |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昌都经济开发区民族手工业园1号楼2层1215A2 | 红虾 | 散装称重 | / | 氯霉素 | 0.42μg/kg | 不得检出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