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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油混入非危险废油储存 青岛伟胜电子塑胶被罚

2019-09-06 00:40:22 信网

信网9月5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简称“伟胜塑胶”)将废油桶等危险废油混入非危险废油中储存。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伟胜塑胶进行一般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日,登记所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国际工业园,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各种精密注塑塑胶产品和电子产品,设计、制造、组装和销售自产的非金属制品模具,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8月23日,该司将废油桶等危险废油混入非危险废油中储存,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一般处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其违法事实罚款人民币叁万元,限于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行政处罚书和山东省非税收通用票据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信网见习记者 王田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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