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的甬鄞市监处〔2019〕681号行政处决,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下应店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没收净含量为340ml的蒙牛优益C活菌型乳酸菌饮品1瓶、散装称重的多麦兄弟海盐面包(火腿沙拉口味)0.164 kg、散装称重的多麦兄弟彩虹吐司(草莓+菠菜紫米夹心)0.746 kg;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 |
违法企业名称或 | 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下应店 |
行政处决文号 | 甬鄞市监处〔2019〕6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净含量为340ml的蒙牛优益C活菌型乳酸菌饮品1瓶、散装称重的多麦兄弟海盐面包(火腿沙拉口味)0.164 kg、散装称重的多麦兄弟彩虹吐司(草莓+菠菜紫米夹心)0.746 kg。 2、罚款1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 | 2019-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