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有了“成都方案”

2019-09-04 23:14:16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 刘铭)自热式方便火锅(以下简称方便火锅)属于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未明确的食品品种,如何实施生产企业许可审查,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道难题。记者近日获悉,为规范方便火锅生产许可活动,加强方便火锅质量安全监管,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成都市方便火锅的《审查方案》,为该市方便火锅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供技术依据。8月15日,该审查方案正式印发执行。

方便火锅由火锅底料包、配菜包(蔬菜制品、肉制品类、蛋制品、淀粉制品)、蘸料包、食品专用自发热包、餐具等组成。消费者可通过食品专用自发热包对火锅底料包、配菜包加热后进行食用。其食品类别属于方便食品中其他方便食品,产品品种明细为自热式方便火锅。

《审查方案》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条件、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产品相关标准、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标签标识和贮存运输、其他要求等8部分内容。其中,对方便火锅食品生产许可的类别明细归属、申证基本条件、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关键质量控制点、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等进行了明确,针对方便火锅的食用安全性,对所用餐具、餐盒、发热包的质量要求及安全警示语等做了特别规定。

《审查方案》规定生产方便火锅的企业应具备四项基本条件:一是申证企业应具备生产火锅底料和至少一种主要配菜包(蔬菜制品或肉制品)的生产加工能力。二是除主要配菜包以外的其他配菜包、蘸料包、食品专用自发热包、餐具等,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生产或按照采购制度外购。三是应设立独立的组合配装车间。四是方便火锅中所含原料及配菜包原则上应是常温下储存的产品。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