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2019-07-12 21:13: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站7月10日发布的《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第06期)》,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东西湖区6家生产经营企业。其中,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罚。

2019年4月1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鱼皮花生”(规格:150g/袋 生产日期20181120)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告指出,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导致上述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由于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后期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