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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的食品检出不合格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被罚

2019-06-18 16:48: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6月1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据通告,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福运旺牌黑芝麻香油涉案产品12瓶、没收违法所得767.80元并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号),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基本情况: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福运旺开心农场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福运旺黑芝麻香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销售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及《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福运旺牌黑芝麻香油涉案产品12瓶;2、没收违法所得767.80元;3、罚款75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郑)市监食行罚﹝2019﹞25号。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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