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4日,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2期),涉及镇江市1家食品销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产品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丹阳市开发区天福园超市抽检的标称上海远乡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兴化市远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生产日期(批号)为2019-01-11。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5月1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阳市开发区天福园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企业共购进6袋问题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丹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进一步开展处置工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