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宁波市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公布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9-06-13 15:41: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的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期),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2期 )》,涉及象山县二家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象山县中心菜市场陈小娟销售的西芹和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3月18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在象山县丹西街道中心菜场内的摊位(11-12号摊位)销售的西芹和菠菜(进货日期均为3月17日)进行随机抽样送检,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抽检批次西芹和菠菜的毒死蜱项目检验结果均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均不合格。

(二)2019年4月16日执法人员对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中心菜场内的由陈小娟开设的摊位进行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检查抽检批次西芹和菠菜均已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张永朝销售的虾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01月23日县局对当事人在象山县丹西街道蓬莱菜场内销售的虾干(2019年01月18日进货)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象山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亚硫酸盐(二氧化硫残留)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9年02月01日执法人员对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蓬莱菜场由张永朝开设的摊位进行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检查该批次虾干已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已对张永朝进行立案调查,并督促其对索证索票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