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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严打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2019-06-11 14:52:28 中国市场监管报

电话“精准”推销不可再“任性”

宁海严打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本报讯“先生,您正在装修房子吧,我们公司最近在做优惠活动。”刚买的房子,装修电话一个接一个;车子保险到期前一个月,推销电话就开始“狂轰滥炸”……相信绝大多数人都经历过这样的“精准”推销,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似乎已成为各行业的潜规则。

对此,今年3月初,浙江省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率先对装修行业开展了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专项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对某装修公司的突击检查中发现,其业务员未经消费者同意,现场正在通过电话推销装修服务项目。办公桌上还摆放着宁海某新交付小区的业主名单,名单详细记录了业主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楼号房号等详细信息。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电脑内还发现若干其他小区业主名单。该装修公司负责人称:“现在装修行业竞争激烈,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拓展业务,发展客户,这样的现象在行业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需经消费者同意。显然,前述装修公司的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对存在相同违法行为的3家装修公司分别作出罚款3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

下一步,宁海县市场监管局还将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扩大执法领域,对涉及教育、房产、保险、家装等易发多发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着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宁海”环境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范俊成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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