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组织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涉及济南市1批次产品不合格,已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单位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泉味轩小吃店
(一)样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油条
购进日期:2019年2月15日
不合格问题:铝残留量超标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该单位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处罚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历下)市监食罚〔2019〕0302号。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
辖区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不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该单位在得知采购使用的油条不合格后,已停止从该供应商购进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