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5月17日讯 省农业农村厅消息,今年,山东将切实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农村沼气安全生产。
强化安全防范 确保安全生产
当前,随着气温升高,农村沼气设施逐渐进入产气高峰。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农村沼气安全使用及管理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沼气安全事件。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一次沼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摸清底数 科学分类
各市要对辖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农村沼气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开展摸底排查,实行台账管理,6月底前完成台账建设。各市沼气设施摸底排查情况汇总表于6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要建档立卡,规范管理,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对存在故障、经过维修仍可继续使用的,要指导业主及时排除故障,做好运行维护;对长期闲置废弃的农村沼气设施,特别是政策性原因导致中止使用的大中型沼气设施,要分类施策,可与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相结合,改造为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储肥池等。对应报废的农村沼气设施,要以人身和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为目标,按程序进行拆除、填埋等安全性处置,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突出重点 强化责任
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关农业安全生产、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是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抓好落实。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实行属地管理,谁立项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要压实沼气设施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责任。按照“业主自愿、确保安全、不留隐患”的原则,指导业主做好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全面消除各类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制度 规范程序
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山东省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沼气设施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督,建立和完善安全建设、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沼气设施的现场检查,按照规定要求指导改造利用或安全拆除。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改造、拆除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不再纳入沼气行业管理统计范畴。各市审核汇总年度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情况,作为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重要内容,于次年1月底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加强监管 狠抓落实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沼气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废弃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实行安全处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留痕管理,确保工作程序到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业主进行现场察勘,按照“一池一策”原则,指导业主制定安全处置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施工,确保沼气生产安全和技术服务到位。要开展随机抽查,对违反安全处置程序、虚列报废数量以及因管理服务不善造成沼气设施过早丧失使用功能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刘金旺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