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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琪玛大肠菌群超标 福建诚旺食品公司被罚5.4万元

2019-05-14 14:28:05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5月13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1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食品被罚款5.4万元。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7号)涉及福建省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进行了核查处置。

苏宁易购赢图零食专营店(经营者为厦门赢图科技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星芙(龙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南瓜籽坚果酥沙琪玛(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2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55箱,已全部销售。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了召回公告。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企业处没收违法所得220元,并罚款5.4万元。苏宁易购赢图零食专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4盒,已全部销售。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长城分店销售的对虾(购进日期为2018年10月2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购进1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免于处罚。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澳梅(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铅(以Pb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购进50袋,已全部销售。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于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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