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日前,福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通报多起房地产公司违法违规案件,涉及虚假宣传、乱收费、违约等。其中,厦门市金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被600多万元。
据了解,2018年7月,宁德市周宁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周宁县名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名郡财富广场业主收取供电、供水以及广电网络电视开户费,计1900元/户。周宁县消委会立即联合检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核实,该房地产公司已向94户小区业主收取开户费共计17.86万元。消委会认为此类收费于法无据。经过劝诫与调解,开发商同意向94户业主清退上述费用。
厦门市消委会和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通报称,2018年7月2日-19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城里”楼盘涉嫌虚假宣传举报及信访件29件,舆情3起,反映“厦门市金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里’楼盘的房屋性质属于办公,但却宣传可商住两用。该楼盘的近800名购房者要求金吉泰公司退房退款。湖里区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取得关键证据,依据《广告法》对该公司罚款6492005元,并督促该公司退房776套,退款5.23亿元。
漳州市消委会和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通报称,2018年5月2日,根据消费者投诉,平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平和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县城开发某小区11#、27#商品房时,以代收代缴名义共向128户商品房和4个车位买受人收取房屋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费1.32万元。同时,该公司在县城开发某小区21#商品房预售时,规定消费者购买7楼至16楼的商品房必须购买车位。房地产公司向房屋买受人收取抵押登记费及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车位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和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22万元。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通报一起房地产公司虚假宣传案。2018年5月11日,某微信公众号发布《上海神秘买家买下漳州整栋楼总交易额达3亿》,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经原漳州市工商局核实,该文内容严重失实。经查,漳州某房产公司将合作企业的包销经营行为杜撰成某个买家实际购买大批量房产进行宣传推广,违反了《反不正竞争法》。原漳州市工商局责令漳州某房产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80万元。厦门某房网公司作为宣传媒介发布不实宣传报道,被责令公开检讨,并罚款3.5万元。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称,德化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多次发布“入户就读县城直属阳光小学、轻松就读德化县城直属阳光小学”等楼盘销售推广文字信息及图片,该公司发布的上述含有升学承诺等内容且无法兑现,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相关规定。2018年8月,德化县市场监管局对此立案查处,对该公司罚款8000元。
南平市消委会通报称,2018年2月,南平市建阳一家房地产公司因拖延交房,侵犯众多业主的合法权益。经消委会调解,该公司最终赔付了52户业主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