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0期)》,涉及苏州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公布如下:
标称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淮盐花生、麻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经查,该公司共生产了181袋(共54.3公斤)淮盐花生,货值1013.6元;生产233袋(共69.9公斤)麻辣花生,货值1456.25元。上述二种产品已全部销售,因上述二种产品是销售给散客的,均已食用,故无法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