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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典型案例

2019-03-13 10:55: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伪造许可证、严重超负荷经营导致食物中毒、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致使无证经营者入网经营……2019年3月12日,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布6起网络餐饮服务典型案例。

一、“饿了么”员工胡某某、淘宝店主邹某伪造许可证案

基本案情:2016年8月起,胡某某在担任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饿了么”)区域经理期间,为完成公司的绩效考核、发展更多的餐厅加入平台,将多家不符合规定、证照不齐备的餐厅信息发送给邹某开设的淘宝网店,邹某根据其要求,为23家不符合规定的餐厅伪造餐饮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共计43张。“饿了么”公司在掌握了胡某某伪造证照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处罚情况: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胡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邹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二、“美团外卖”员工高某某、何某、潘某某伪造许可证案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根据“美团外卖”公司报案,长宁警方联合宝山等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美团外卖”员工伪造许可证案件开展调查。现已查明,“美团外卖”高某某、何某、潘某某3名员工为了增加业务量,为本市宝山等区餐厅伪造许可证数十张。

处罚情况:宝山等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未经许可,使用伪造许可证入网的餐厅进行取缔。长宁警方已对“美团外卖”3名员工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2018年“饿了么”平台食品安全违法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18年,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普陀、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督检查、网上监测、举报调查等方式,多次发现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饿了么”)存在未按规定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致使无证食品经营者入网经营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上海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饿了么”平台立即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起,共处罚没款115.6万元。其中,5起案件按照法律法规处罚额度的上限,实施“顶格”处罚。

四、2018年“美团外卖”平台食品安全违法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18年,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徐汇、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督检查、网上监测等方式,多次发现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团外卖”)存在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致使无证经营者入网经营等违法行为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上海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美团外卖”平台立即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已做出7起行政处罚决定,共处罚没款120.4万元。其中,5起案件按照法律法规处罚额度的上限,实施“顶格”处罚。

五、2018年“百度外卖”平台食品安全违法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18年,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督检查、网上监测等方式,多次发现北京小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百度外卖”)存在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致使无证经营者入网经营等违法行为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上海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百度外卖”平台立即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已做出6起行政处罚决定,共处罚没款120.3万元。6起案件均按照法律法规处罚额度的上限,实施“顶格”处罚。

六、某龙虾盖浇饭餐厅严重超负荷经营导致食物中毒案

基本案情:2015年8月,多名消费者举报在食用本市某龙虾盖浇饭餐厅供应的食品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区市场监管部门接报后立即对该餐厅进行封存,并对事件开展调查。该餐厅厨房面积23平方米,餐位38个,因经营场所面积较小,其供餐形式以网络订餐外卖、打包外带为主,事件发生前平均每天售出龙虾盖浇饭约1500余份,属于典型的超负荷加工,加工现场存在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差、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等问题。经检测,在部分病人的肛拭中检出致病菌。根据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件是因该餐厅在网络订餐平台大量接单,超负荷加工、不规范操作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处罚情况: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5.7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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