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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话费设“保质期”?这是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9-01-29 14:21:33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 张玥 杨婕) “我打电话给客服问,今年我有多少赠送的话费被清零,为什么清零?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和不少人一样,省政协委员、全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也“遭遇”过赠送话费被清零的经历。2019年贵州省两会上,李莉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李莉介绍,在法律上,财物赠与给对方之后,赠与方无权收回。交话费赠送的话费清零,这样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比如,有运营商推出这样的流量套餐:2元1G流量,但规定必须在1天之内使用完,否则过期清零。李莉表示,类似这样的做法,尽管“明示”了规则,仍然是有问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李莉介绍,2017年2月22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推出网络提速降费举措,对推动经济升级、促进创业就业、拉动消费、便利和丰富群众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进一步顺应社会期盼,抓紧再出台一批提速降费新措施,加大电信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网络服务能力和质量。

可见,提速降费是国家给电信运营商的任务。几年来,各大运营商按照提速降费既定目标公布了一些优惠方案,降低了通信资费标准,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仍然没有达到提速降费的预期,也没有令消费者满意。

与之相反,运营商的一些入网合同和促销活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和违反国务院提速降费指导意见。

各大营运商推出的各种眼花潦乱的优惠活动、套餐暗藏玄机,可能误导消费者,与提速降费初衷相去甚远,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悖,更有甚者利用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建议:

1、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改变电信服务市场长期权利义务不对等、信息不对称,收费不透明等因素,以及电信运营商垄断强势地位滋生的霸气和惰性,提高“提速降费”的诚意和主动性,让“提速降费”给人民群众带来真正实惠,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通信管理职能部门应依法督促电信运营商公开“提速降费”时间表和路线图等信息,提高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整改电信运营商剥夺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甚至转嫁成本的各种行为。在公开、平等、权利义务一致的经营环境中使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改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心态,规范电信运营商的经营行为,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贵州省电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4、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电信营运商通过其设定套餐捆绑消费和促销活动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依法查处电信运营商利用霸王条款和格式合同,免除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在各种促销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误导消费者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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