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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公开一起行政处罚信息

2019-01-11 15:13: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官网2019年1月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信管罚字[2019]第01号),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涉嫌“未全面履行法律义务,网站网页被境外黑客入侵篡改未及时处置”被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19年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更新至1.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1

京信管罚字[2019]01

未全面履行法律义务,网站网页被境外黑客入侵篡改未及时处置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1110106MA002AKG3T

 

 

 

 

刘增志

处一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2019/1/8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正常

110000

2019/1/9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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