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金顺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2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8月24日对北京金顺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未安装粉尘收集设备,废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排放至环境。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其三日内改正,并对其处以二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