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3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的朝环保罚字〔2018〕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被罚款5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8〕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3 月 28 日,执法人员到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地铁 17 号线09 合同段施工工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一台柴油液压挖掘机〔型号:KX155-5;制造编号:11979;产品识别号:JKUU1555J00W11979;制造年:2017;生产厂家:久保田建机(无锡)有限公司〕在工作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烟度值超过林格曼 1 级。〔《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规定:非道路用柴油机械在任何状态下(含自由加速)均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都不超过林格曼 1 级〕。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五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