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3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151号行政处罚公示,同学经典(北京)文化有限公司本地风光餐饮文化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4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4月19日对同学经典(北京)文化有限公司本地风光餐饮文化分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村297号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后厨面点间内有三个可移动灶眼,用于炸麻球和炒小料,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同学经典(北京)文化有限公司本地风光餐饮文化分公司改正,处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