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2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官网通报2018年度端午节节令性食品监督抽检结果。通报称,端午节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计划组织全系统开展端午节节令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样品主要有粽子、蛋制品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意见》的要求,现通报2018年度端午节节令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一、监督抽检的基本情况
本次主要抽检粽子、蛋制品,随机抽取样品共74批,其中生产环节17批(粽子10批,蛋制品7批);流通环节57批(粽子31批,蛋制品26批)。生产环节抽样,全部在我市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流通环节抽样,全部在我市22个区(市)县内有代表性的连锁超市、干杂店等随机抽取。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令第11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抽样、检验,并依据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出具检验结果。
二、监督抽检结果
本次监督抽检共74批,其中生产环节17批、流通环节57批,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一)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结果
本次抽检17批节令性食品,其中成都高新区抽检1批、青白江区抽检2批、新都区抽检4批、温江区抽检3批、双流区抽检3批、郫都区抽检2批、简阳市抽检1批、新津县抽检1批,所抽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二)流通环节监督抽检结果
本次抽检57批节令性食品,其中高新区抽检3批、天府新区抽检3批、锦江区抽检4批、青羊区抽检5批、金牛区抽检3批、武侯区抽检3批、成华区 抽检3批、青白江区抽检1批、新都区抽检3批、温江区抽检3批、双流区抽检3批、郫都区抽检4批、简阳市抽检2批、都江堰市抽检1批、彭州市抽检2批、邛崃市抽检2批、崇州市抽检2批、金堂县抽检2批、新津县3抽检、大邑县抽检4批、蒲江县抽检1批,所抽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三、特别提示
被公开的当事人如对信息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信息公开之日起30日内向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核。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查询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信息,请登录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