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5月24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第17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信息显示,该局近期抽检糕点34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珠海市南屏广生鹏泰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珠海市一和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300克/盒的鸡仔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4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0.76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广东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同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珠海市一和食品有限公司 | 珠海市前山新珠路1008号五层E01 | 珠海市南屏广生鹏泰百货店 | 珠海市南屏镇广生路11号商铺A区 | 鸡仔饼 | 300克/盒 | 鉅香園餅家+图案 | 2018-01-02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44g/100g‖≤0.25g/100g | 糕点 | 2018年第17期 总160期 | 2018.05.24 | 广东/省抽 | 初检机构: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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