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8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产品16批次,经检测,不合格2批次。
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电动自行车产品为生产许可证产品,本次计划抽样覆盖全部上海市33家生产企业,其中,8家企业因停产而未抽到样,9家企业已搬迁未正式投产。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8-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QB/T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QB/T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X)XK16-00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版)、《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和随车配用的充电器部分项目进行了检测,其中项目整车有: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限速装置、整车质量(重量)、电动机功率、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项目有:充电器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充电器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充电器安全标志。
本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商标(标称)为“杰林”的1批次TDR030Z型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整车质量(重量),充电器安全标志项目不合格;商标(标称)为“赛峰”的1批次TDT089Z型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安全标志项目不合格。
充电器安全标志是对电动自行车随车配用充电器的一项质量要求。整车质量超标会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制动时刹车距离也会增加,使用中的安全隐患也会加大,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把立管静负荷是一项强度项目,使用中一旦把立管断裂,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欠压、过流保护功能项目是为了防止蓄电池深度放电和大电流放电,以确保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而设置的。
2018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序号 | 产品名称(标称) | 商标(标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标称) | 生产企业(标称) | 购买地点或渠道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1 | 电动自行车 | 杰林 | TDR030Z | /2017.05 | 上海杰森车业有限公司 | 上海杰森车业有限公司 | 整车质量(重量);充电器安全标志 |
2 | 电动自行车 | 赛峰 | TDT089Z | /2017.12.18 | 上海赛峰助力车有限公司 | 上海赛峰助力车有限公司 | 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安全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