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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3-21 23:44:11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食品流通环节的饼干、炒货、饮料等8大类食品的抽检结果,其中7批次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肉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8大类共372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365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合格率98.1%。

不合格产品情况:

饼干。莱芜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东莞市金富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趣TM山药饼干,菌落总数超标。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高青县青城路鑫果果炒货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金华阿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煮瓜子,霉菌超标。

淀粉及淀粉制品。滨州市马山子镇老邵调料门市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北沿村雪涛粉皮厂生产的绿豆粉皮,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罐头。东营市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东城胜宏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南通未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凤尾鱼,糖精钠(以糖精计)超标。

肉制品。博山开发区白燕食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义乌市三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嗲牛肉片,菌落总数超标。

糖果制品。莱芜经济开发区谢萃秀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期企业为河北燕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味软心糖(包衣抛光型凝胶糖果),菌落总数超标。

调味品。莱芜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连云港市双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杞参鸡精,菌落总数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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