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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抽检:“海琪花”黄金鱼片样品上不合格名单

2018-03-07 10:54: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7号)》。据通告,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分装的美味鱿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6.68μ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4.0μg/kg)高出67.0%。初检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号店中道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秦皇岛中道商贸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秦皇岛市金海马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68.4μ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4.0μg/kg)高出16.1倍。初检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风险防控措施、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分装)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工业区民发路398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商场

上海市金山区城河路23021

美味鱿鱼条

200/

/

2017/8/16

N-二甲基亚硝胺

6.68 μg/kg

4.0 μg/kg

初检机构: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复检机构: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

秦皇岛市金海马海产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11

1号店中道食品专营店

http://item.yhd.com/item/66245220?tp=67.0.1586.0.2.LqRZD6l-11-3FbcN&ti=6Q5TCO

黄金鱼片

85g/

海琪花

2017/7/18

N-二甲基亚硝胺

68.4 μg/kg

4.0 μg/kg

初检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复检机构: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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