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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乳业(富裕)进口乳粉检验项目不合格 已整改到位

2018-01-23 15:19:08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集中发布了关于蒙牛、伊 利等8家奶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的检查情况,据检查结果显示,明一乳业(富裕)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上均存在问题。

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资质方面,总局指出,该公司干法工艺中使用的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直接经杀菌隧道从备料区进入进料区,物料进入杀菌隧道前未配备风淋系统;清洁作业区内益生菌投料间地面有虫侵入;二次更衣室缓冲间外洗手池的下水管道穿越墙面与缓冲间地漏相通,下水管道用不锈钢防护罩保护,与管道同时穿过墙面,未完全封闭,墙角处有气体溢出;大包装车间内放置常州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300L干混机无配套除尘装置;人员资质不合规等。

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总局指出,该公司的全脂乳粉(进口)内控验收标准进厂检验项目不包括铬,全脂乳粉进厂未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19644—2010)中的要求进行铬项目的检验;健聪盾婴儿配方奶粉(400g/袋,批号为20170818)的生产记录中缺少“预混记录”;未能提供健聪盾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健聪盾幼儿配方奶粉(400g/袋,批号均为20170818)的配料工序转换品种时的清场记录; 2017年度对基粉进行了一次检验能力比对,未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能力进行比对,维生素B1、牛磺酸、生物素、氯等部分比对项目不在比对实验室(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资质认定范围内,且基粉检验报告中缺少感观、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比例等项目。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追溯系统记录与纸质版生产记录不一致,未提供对新工艺和新配方的跟踪评价、未提供项目检验报告等问题。

黑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该企业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齐齐哈尔市局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确认,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据了解,2014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对8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93次体系检查,已责令16家企业停产整改,对8家企业立案查处。总局一司司长张靖日前曾表示,据初步统计,体系检查存在问题20项以上的企业占36%,10条到20条之间的问题占48%,少于10条问题的企业仅占16%,目前为止体系检查等各种检查还没有发现哪家企业没有问题。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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