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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邑县食药监局公布临邑县健鹰食品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18-01-04 16:18: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7年12月29日消息,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23号通告中,涉及临邑县健鹰食品厂生产经营的哈乡佬鸡爪(生产日期:2017年2月25日),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

2017年4月20日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第23号通告中临邑县健鹰食品厂生产的哈乡佬鸡爪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二、调查查处情况

经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临邑县健鹰食品厂生产的哈乡佬鸡爪(生产日期:2017年2月25日)共计生产66箱,规格为150袋/箱,35克/袋,该批次的产品已无库存。已销售66箱。该公司对检验报告无异议,经调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由于哈乡佬鸡爪浸泡时间过长导致的,下一步将浸泡时间缩短。2017年4月27日,该公司收到了《召回回执》,表示近期已对客户进行沟通,由于客户手中货已全部发完,无法召回。

临邑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四)之规定,给予该公司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48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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