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广东万寿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广东万寿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BA6680108 证书编号: B-GD-15-106 注册地址: 茂名市红旗中路7号首层2号3号 | 2017年9月21日,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 企业药品阴凉库C新安装的温湿度变送仪无设备编号,未建立保养维护档案和记录。举证:查企业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档案,没有药品阴凉库C新安装的温湿度变送仪保养维护档案和记录。(05201) 2. 企业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设定不符合要求。举证:查企业计算机系统的权限设置,验收员廖春霞、养护员陈裕美均设有“采购进货开单、采购进货审核、采购进货入帐、采购进货冲销”等权限。(*01710) 3. 企业没有制定药品配送的操作规程。举证: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没有制订药品配送的操作规程。(*03801) 4. 企业药品阴凉库B,其中一个温湿度变送仪在个别时段的温度超出规定范围,系统没有按要求每隔2分钟记录一次温湿度数据。举证:企业药品阴凉库B其中一个温湿度变送仪(设备编号04)记录显示,在2017年9月21日8时16分至10时46分时段温度超出规定的范围(大于20℃),但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仍然是按每隔30分钟记录一次温湿度数据。(*04704) | 2017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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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茂名市电白区利民药业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6681137 证书编号: A-GD-16-0072 注册地址: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咸水田5路1号1楼1号房 | 2017年9月29日,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 质量管理部门没有对计算机系 统操作权限的设置进行审核。举证: 现场检查时,质管部未能提供对计算 机系统操作权限设置的审核记录。(*01710) 2. 个别库房配备的调控温湿度的设备 不足。举证:现场检查时,企业3楼 阴凉库有一台空调(编号:LM-SB-06) 无法制冷,温度无法调控至阴凉范围。(*04703) 3. 养护人员对个别库房温湿度没有进行有效监测、调控。举证:现场检查时,企业三楼阴凉库温度显示25.3℃,湿度64.8%,养护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08404) 4. 企业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 药品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举证:企业2017-5-25将复方甘草口 服溶液(批号170304 数量240瓶 规 格100ml/瓶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给茂名市电白区水东医院, 没有签订销售合同。(*09301) 5. 企业对个别储存、运输设施设备 没有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并建立 记录和档案。举证:现场检查时,企、业3楼阴凉库有一台空调(编号:LM-SB-06)已损坏,无法制冷;企业 无法提供对该台空调的检查、清洁和 维护记录。(05201) 6. 企业对个别外包装破损的药品没有 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举证:现场检 查时发现4楼常温库存放的替硝唑氯 化钠注射液(批号4B17060103山东 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有3件外包 装已破损,但没有开箱检查至最小 包装。(07704)
| 2017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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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