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1起行政处罚信息,天津祁凡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食品。
本期信息显示,天津祁凡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原料库使用的部分调料超过保质期限。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处以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祁凡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食品案 | 天津祁凡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91120222MA05K1C50C |
| 刘艳娥 | 津市场监管武竞药罚〔2017〕2 号 | 当事人在其原料库使用的部分调料超过保质期限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 | 主动履行 | 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7.5.12 | re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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