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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保健食品随机检查

2017-03-16 23:43:31 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记者宋显文 发自黑龙江 针对目前消费者比较关心保健食品安全情况,3月10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化处联合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部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了家乐福及火车站周边的几家经营单位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设立及销售明示情况、产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情况,以及产品标签标注内容与注册证书一致性等情况。总体看,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执行较好,但个别经营单位存在索证索票不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销售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成辖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

据了解,在检查的同时,他们还对保健食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告知经营企业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届时,销售保健食品未按规定设置专柜或者专区、未在显著位置进行明示的、未按规定在专柜或者专区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的、未按规定查验产品注册证书、未核对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将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应条款进行处罚。若在许可的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外举办保健食品宣传推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并告知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宣传内容应当与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一致,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现场销售。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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