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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卡三个月健身房搬迁 合同写明搬迁要退卡 健身房却拒绝

2017-03-16 23:43:28 每日商报

开卡三个月健身房搬迁 合同写明搬迁要退卡 健身房却拒绝

律师认为,健身房违约应退卡并对消费者提供赔偿

2017-03-16

商报讯 (记者 朱光函) 在嘉德广场上班的王先生平时挺注重锻炼,去年12月30日,他在单位附近的梵臣健身嘉德广场店办了一张为期两年的健身卡,当时王先生还和健身房约定:若健身房搬迁可为消费者全额退健身卡费。可没想到的是,最近他来到这家健身房,却发现该店已停业,向健身房的教练打听,得到的回复是:店面要搬迁到庆春路上。

王先生当即向健身房工作人员提出,要退卡,但遭到拒绝。为此他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投诉:“我希望健身房方面能按照约定,为我办理退卡。”

消费者说:

图方便选择就近的健身房锻炼

现在却要赶去2公里外的地方锻炼

王先生:去年12月30日,我在梵臣健身嘉德广场店花了2690元办了一张健身卡,为期两年。因为之前看到不少健身房搬迁导致的纠纷案例,我就与健身房进行书面约定:若健身房搬迁,就按照卡内剩余时间退费,每月折算费用为112元。

上周,我前往健身房想要健身,却发现该健身房已停业,我与健身房店长联系,被告知该店要搬迁,三个月后会在新的地点开张,新店地址距我办卡的健身房地址大约有2公里。我当时就表示要退卡,但直到现在健身房方面一直未回应我。我希望健身房负责人能按照当初的承诺,为我退还19个月的费用,总计2128元。

商家说:

总部没有授权 我也无法做主

(随后记者联系了健身房的店长陈先生,了解情况。)

陈先生:王先生的确与健身房有过此项约定,但最终退款的权力在于总部,作为店长,我无权为消费者退卡,建议你与梵臣健身售后总监刘先生联系。

陈先生:王先生健身协议上的承诺,以我目前的权限,无法回复,公司领导的电话我也无法透露,目前我只能为王先生提供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让王先生等新的健身房开业后,前往新的健身房锻炼,等待时间大约为3个月左右,新健身房开业后,我们会为王先生提供延期年卡时间的赔偿;第二种方案是,我们可以为王先生安排前往另一家健身房锻炼,差价和之前浪费的时间我们都会为王先生补齐。

随后记者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找到了该健身机构总部负责人孔先生的联系方式,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对于健身房方面给予的解决方案,王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他说:“新的健身房即便3个月后能开业,新装修的环境也会对人体产生影响,而健身房提供的另一家健身房,在庆春东路,距离我上班的地方非常远,很不方便。”)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律师说:

商家书面做出的承诺即为合同条款

若无法兑现涉嫌违约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林兵:从王先生的案例来看,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已有较全面的保护意识,从法律角度来看,协议上由双方商定的书面条款可以被视为合同规定的内容,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健身房方面不愿兑现承诺,可以将其视为违约,消费者可以就此事向属地消协等部门反映,并提出相应的索赔。

预付卡消费一直是日常消费中纠纷较多的领域,消费者在选择健身机构时,应先了解该机构的资质,上网查询一下机构的口碑,也可向相应的行业协会咨询健身房的具体情况。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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