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3月7日消息,天津市山美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开罚单。
信息显示,天津市山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鸟结糖,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山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鸟结糖案 | 天津市山美食品有限公司 | 91120222741352871B | 吴育红 | 津市场监管武稽药罚〔2016〕13号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鸟结糖,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自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6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