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见习记者荆哲报道:“全年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5人,其中厅级8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96人;在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惩治方面,批准逮捕29人……”1月18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刘铁流向大会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过去一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生态检察
全年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96人
为聚焦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着力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全年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96人,提起公诉1147人。
媒体曝光新余市仙女湖镉污染事件后,省检察院指导污染源所在地的宜春市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对8名责任人依法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小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采矿、盗伐珍稀植物等犯罪,深挖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335人。
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全年立案侦查厅官8人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集中力量查办要案,全年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5人,其中厅级8人。
贯彻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立案侦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548人。
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诫告523人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领域查询常态化,对全省276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惩治力度
依法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惩治危害民生的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及盗窃、诈骗、毒品等犯罪嫌疑人12702人。
在余干县“重金求子”电信网络诈骗专案中,批准逮捕103人;在丰城“11·24”特别重大事故中,批准逮捕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嫌疑人13人;在“问题疫苗”案件中,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
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惩治力度,批准逮捕29人;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1人;查处征地拆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399人;查办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2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