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对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54279378E |
法定代表人 | 肖士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械罚〔2020〕305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的“红外线体温计”(型号规格:E125,产品批号:P20031379,产品编号:E20C0900465,生产日期:2020年3月)经检验,检验项目变化环境条件下最大允许误差不合格。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2.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6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日期 | 2020/10/22 |
公示截止期 | 2021/10/22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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