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企业名称 | 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沈明富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247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7243092658 |
企业负责人 | 何登云 | 质量负责人 | 汪屿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草庄中路18号-12之一 | ||
检查日期 | 2019年1月10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汪某不清楚如何评价物料供应商和产品的放行程序;检验员谢某对有效物、pH、微生物等项目不熟悉;未提供员工黄某静、覃某玲的健康档案。 二、企业未提供染烫车间部分乳化锅内料体(约200kg)的相关生产记录;未提供成品放行前对相关的生产和质量活动的检查记录;未提供染烫类产品静置间存放的标识“返工废油”的两桶料体(约60kg)及包材不合格品区存放的包材的相关记录。 三、洗护车间的乳化间存放了部分半成品,原料预进间存放了已称量的原辅料。 四、染烫车间的称量设备配置不齐,未提供部分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确认文件和记录;未提供电子秤(编号:00000592)的检定记录;水质检验记录表中检验日期与报告日期为同一天,不符合细菌总数检出时限要求。 五、洗手液、洗发液等产品的乳化生产记录中控制要点记录与工艺文件不一致。 | |||
处理措施 | |||
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