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企业名称 | 广州市澳伦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李清海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792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7248224057 |
企业负责人 | 颜辉雁 | 质量负责人 | 李清海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龙湖第七社工业新区A3栋 | ||
检查日期 | 2019年1月7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一、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履职,管理人员对制度要求不熟悉、多项记录缺失;质量负责人李某海对质量体系文件、制度、要求不熟悉,未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检验员叶某枚、刘某对微生物检验操作要求欠熟悉。 二、企业未能提供2018年6月份以前生产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洗发水、护发素、发油等产品未按照现行标准要求项目检测放行;怡美姿染发膏(黑色)1号剂半成品(批号:18F013)不合格处理记录多处与批生产记录信息不符。 三、二楼制作间内部未设置器具洗消间(或专区);环境监控计划中压差要求与车间净化设施配置不符,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监测霉菌指示,未能提供2018年6月份以前的车间环境监控记录,2018年6月份后的监控记录与车间无对应追溯关系;生产过程的废水未及时送出车间处理。 四、企业未保存乳化设备、灌装设备安装、确认文件和记录;未能提供蒸汽锅炉上方压力表检定记录,现场查见压力表生锈老化;未能提供工艺用水标准,未能提供水处理系统运行记录、储罐管道清洁消毒记录。 五、企业未提供进口物料“EDTA.2NA,角鲨烷”等的报关单或检验检疫证;未提供SYT101(20180107),YJB074(20180520)的出入库记录;未提供2018年6月前的成品留样及记录。 六、产品配方未形成文件,未按产品配方不同分类建立各产品工艺规程;未能提供配制、灌装、包装过程等工艺操作要求;未能明确产品批的定义和批次划分规则。 | |||
处理措施 | |||
广州市澳伦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