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山东:“康飘”“大眼睛”等10批次洗涤用品不合格

2017-08-14 21:15:15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工商局公布该市流通领域洗涤用品类商品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康飘”等10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济宁市工商局对该市流通领域洗涤用品(洗衣粉、洗衣液、透明皂、洗衣皂等)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18家经销商销售的95批次洗涤用品类商品。经检测,10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活性物、干钠皂和冰点。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标称广州市三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康飘牌康飘三合一护理洗衣液,总活性物不合格。

标称广州大方泳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大眼睛牌婴儿健康洗衣液,总活性物不合格。

标称广州市三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康飘牌护理洗衣液,总活性物不合格。

标称济南金奖华光日化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椰子绿牌优质肥皂,干钠皂不合格。

标称上海添乐卡通日化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添乐牌儿童亲肤温和多效洗衣液,总活性物不合格。

维露奇(厦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洗衣液,总活性物不合格。

神力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玻璃水,冰点不合格。

济宁中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汽车人玻璃水,冰点不合格。

济宁市金健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玻璃水,冰点不合格。

山东济南邦越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泉城玻璃水,冰点不合格。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