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政策>>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2021-01-06 19:37:01 海关总署网站

image.png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公告〔2021〕1号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四十四期 陈吉海:传承中药经典古 ...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所对辖区 ...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进口冷链 ...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实现新年经济开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普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