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北京市公布第十三批删除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2020-11-04 22:43:07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13批)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通告【20198号)规定,现公告本市第十三批删除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目录之内的车型不得在本市销售。

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
 
名称

产品
 
序号

型号

电池

类型

删除原因

公告

1

上海喜摩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喜摩(HIMO

1

TDM17003Z

锂电池

厂家申请删除

37

2

天津飞踏自行车有限公司

捷马

2

TDT350Z

铅酸蓄电池

厂家申请删除

38

3

TDT382Z

锂电池

厂家申请删除

39

3

无锡小刀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小刀

4

TDT20301Z

锂电池

厂家申请删除

49

5

天津高箭自行车有限公司

高箭

5

TDT100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42

6

天津华贵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绿能

6

TDR660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1-35

7

天津绿龙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威尔斯

7

TDT100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41

8

TDT101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41

9

TDT13Z

铅酸蓄电池

3C证书注销

45

10

TDT14Z

铅酸蓄电池

3C证书注销

45

顺马

11

TDT101Z

锂电池

3C证书注销

43

12

TDT14Z

铅酸蓄电池

3C证书注销

43

13

TDT13Z

铅酸蓄电池

3C证书注销

43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走进济南高新 ...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 ...

  • 河北省滦州市年产能力500万吨特钢 ...

  • 新建福厦铁路湄洲湾跨海大桥建设现场 ...

  • 中国设计红星奖(诸暨)产品设计大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