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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

2020-03-10 11:21:3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京3月9日电(记者 申冉)9日,江苏省教育厅就该省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向社会进行详细通报。江苏省作为目前全国三批次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14个省市之一,2019年4月正式发布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此次通报系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一些家长学生关心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的进一步细化配套。

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江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就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进行研究部署,其中包括高中课程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分类考试招生、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选科评估和指导、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等工作的建设和落实。

其中,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国家对人才的需求,针对高考课程改革和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江苏省明确:一,要扎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强化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教学,提高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教学质量,全面落实高中课程标准对全体学生的基础学习要求。二,要健全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设,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引领学生加强自我认知,科学规划个人未来发展。三,要扎实推进高考选科评估和指导工作。将高考选科情况纳入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和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充分尊重学生的选科意愿,鼓励更多学生选择对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针对人才选拔和培养环节,江苏省强调了高校对高考综合改革起到的牵引作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应每年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积极探索和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选拔中的运用。同时,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定位,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体系。

此外,在考试招生环节,该省强调,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自2021年起,江苏省部分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将被纳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让分类考试录取逐步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另一方面,针对高考改革中的再选科目考试,江苏省研究建立符合实际的再选科目保障机制。针对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4门再选科目,在出现考生选考比例明显偏低、严重失衡的情况时,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保障比例,作为计算该再选科目考生等级赋分的基数,以满足国家对该学科的人才需求,保证高考公平公正。

江苏省教育部门希望,通过改革协同、共同发力,在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的基础上,促进家校共育,让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真正成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受益者。(完)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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